河南省科技好新闻评选
首页 >> 河南省科技好新闻评选 >> 评选细则
评选细则


2019年度河南省科技好新闻奖评审方案

一、评选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公平公开公正,科学细致严谨”为原则,发现并表彰一批我省优秀科技新闻作品及作者,营造良好科技创新舆论氛围,使科技新闻报道更好地为创新型河南建设服务。
二、组织领导
  河南省科技好新闻奖由省科技厅、科协和新闻工作者协会共同组织评审,设立河南省科技好新闻评选办公室(临时机构),具体工作委托河南《创新科技》杂志社组织开展。
三、评选范围
  参评作品必须是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在国家正式批准出版的报刊(具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公开发行)、广播电台(站)、电视台、新闻网站(包括省科技厅门户网站新闻版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决策内资等媒体上首次刊播,符合评选条件、具有一定影响的原创作品。
四、推荐办法
  驻郑新闻单位参评作品由新闻单位直接向科技好新闻评选办公室推荐;各省辖市的参评作品由当地科技局、科协或新闻工作者协会向科技好新闻评选办公室统一推荐。评选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参评作品。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科协或新闻工作者协会推荐参评作品不超过10件。驻郑新闻单位推荐稿件数量详见附件2。其中,同一第一作者作品数量不得超过2件(系列/连续报道作品视为1件)
五、参评条件
  参评作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为指导,宣传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战略举措。
  2、聚焦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创新引领型企业、人才、平台、机构培育,科技特派员助力脱贫攻坚、扩大科技开放合作和科技体制改革等重要科技工作,以及中国·河南开放创新暨跨国技术转移大会等重大科技活动,宣传我省科技工作所取得的突出成就,讴歌科研人员为科技事业和社会发展所做出的突出贡献。
  3、普及科学知识,宣传科学方法,倡导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对促进科技进步、发展科技事业有良好效果。
  4、主题鲜明,内容翔实生动,新闻性与时效性强,勇于创新,制作精良,创新意识强,社会效果好,有较高的转载量、点击率、收视率,交互性强。
  存在舆论导向不当、新闻要素不全、有不良社会影响、有事实性错误或新闻事实交代不清、文不对题、表述歧义(被采访对象口述和引用原文的除外)等情况的作品,不得推荐。
  参评作品中的文字作品多次出现病句、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多字、落字等情况的,视频作品字幕多次有错别字、音视频作品中主持人和记者表述多次失误的,不得获奖。
六、评选项目及具体要求
  河南省科技好新闻奖设按作品体裁设六类,分别为消息、通讯、评论、系列(连续)报道、摄影作品、新媒体作品。
  参评作品的作者和主创人员姓名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刊播时为笔名、网名的,报送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实名,不得随意变更)。
  1、消息。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其中包括刊载在省科技厅《河南科技工作简报》、科技厅门户网站上《县市科技》栏目上的消息。
  2、通讯。用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包含专访、侧记、巡礼、见闻、特写、调查报告等。要求主题鲜明,选材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评议、刻画到位,感染力强。其中,调查报告为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决策内资、省科技厅《研究报告》内资上刊载的专题调研文章。
  3、评论。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述评、短评等,不包括杂文和系列评论。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分析深刻,论述精辟有力。
  4、系列(连续)报道。系列报道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1件系列报道应不少于3个作品。作品策划性强,单篇作品间关联性强,成系统。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追踪式”报道,1件连续报道应不少于3个作品。该评选项目不包括专栏、系列评论和系列文章,不含事后将一段时间内分散发表的主题和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要求题材重大,主题鲜明,结构完整,报道全面,新闻性强,有深度,有影响。
  5、摄影作品。报纸通讯社和新闻网站首发的科技新闻摄影作品,其中,反映科技扶贫工作的摄影作品优先推荐。参评作品要求新闻性强,原创、首发、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标题准确、文字说明新闻要素完整,文字简洁。其中,科技扶贫类、科普类摄影作品随附文字说明不少于50字;转载、合成、多次曝光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作品不在报送之列。
  6、新媒体作品。新媒体作品不限体裁、报道形式。要求内容原创,传播效果好,要有阅读量、转发量等相关数据。
  上述作品中,国家级新闻媒体刊载播发或有各级领导同志批示的作品优先推荐。
七、评选程序
  1、作品推荐(2020年4月1日—5月31日)。各单位推荐作品由科技好新闻评选办公室统一受理。
  2、资格审查(2020年6月1日—10日)。科技好新闻评选办公室根据参评条件和要求对报送的参评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分类装订参加评选。
  3、专家评审(2020年6月11日—20日)。本届河南省科技好新闻奖评选包括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环节。驻郑新闻单位和各省辖市推荐的作品,为初评作品。复评工作由科技好新闻评选办公室邀请省科技厅、科协、新闻工作者协会宣传领域领导、省直主要新闻媒体社长、主编、资深编辑记者等,按照拟表彰作品150%比例遴选进入终评环节作品。终评工作由报请主办单位通过成立的2019年度科技好新闻评选委员会对入选作品进行评议、讨论后,根据通过的《科技好新闻奖评选办法》进行投票,按得票多少依次遴选出一、二、三等奖。
  4、结果公示(2020年6月30日前)。2019年度科技好新闻评选委员会将拟获奖作品在河南《创新科技》杂志社门户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期内,对拟获奖作品有异议的,可向评选委员会反映,评选委员会将根据反映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并作出裁决。
  5、通报表彰(2020年7月10日前)。2019年度河南省科技好新闻奖拟评出一等奖10件、二等奖30件、三等奖50件。公示期满,报请省科技厅、科协、新闻工作者协会批准后,对获奖作品进行通报表彰,并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八、作品报送
  1、报送作品原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表(原件1份、复印件10份)。
  (1)原件包括文字作品刊登报刊、摄影作品和音视频光盘(必须为原版播出节目复制成的光盘)。
  (2)每张音视频光盘只刻录1个节目,并标明推荐单位、作品标题、评选项目。
  (3)摄影作品尺寸须冲洗为8英寸。
  2、报送作品电子版文件。
  参评作品的电子版必须与原件相一致,不得为参评重新修改、编辑、制作。
  (1)所有参评作品的电子版(音视频作品的内容简介)及各种表格,须用Word格式保存。
  (2)网络作品,必须为原创(网址必须准确、有效)。
  (3)摄影作品电子文件数据每幅作品在2~4MB,文件格式一律为JPEG。
  各推荐单位推荐报送的作品不得超过分配数额,无作品原件、作品电子版及表格的参评作品视为无效作品。参评作品推荐表必须由推荐单位统一加盖公章并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作品视为弃权。
九、联系方式
  报刊网络作品报送:
    姜春艳 15138467262   陈萌萌 13213729039
    电子信箱:279865220@qq.com
  广电媒体作品报送:
    房 磊 15837150380
    电子信箱:496190319@qq.com
  纸质版文件邮寄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3号 河南《创新科技》杂志社 450003
十、其他事项
  组织评选出的河南省科技好新闻将作为推荐国家好新闻奖的备选作品,届时不另组织推荐。推荐稿件请自留底稿,原则上不予退还。
  其他有关评选未尽事宜,届时由评委会决定。